取保候审移交检察院次日叫去干啥
衢州衢江律师
2025-05-10
结论:
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移交检察院次日被叫去,可能是被讯问、被告知权利义务或接受认罪认罚教育,应按要求前往并配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法定程序,目的是深入了解案件详情,确认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听取其意见。并且,检察院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各项权利,像申请回避、委托辩护人等。另外,若符合条件,检察院会开展认罪认罚教育,向犯罪嫌疑人介绍该制度,询问其是否愿意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所以当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移交检察院次日被叫去时,就可能是上述情况。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如实陈述。如果对相关法律程序或自身权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讯问: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法定程序,目的在于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准确核实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认真听取其意见,以确保对案件的全面、准确把握。
(2)告知权利义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责任告知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例如申请回避权、委托辩护人权等,保障犯罪嫌疑人能在充分知晓自身权利的情况下参与诉讼。
(3)认罪认罚教育:若犯罪嫌疑人符合相关条件,检察院会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询问其是否愿意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这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提醒:
取保候审期间被检察院传唤应及时前往,如实陈述事实,配合工作。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取保候审案件移交检察院次日被叫去,可能有以下情形:
1.检察院会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供述与辩解,了解案件详情。
2.告知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像申请回避、委托辩护人等。
3.若符合条件,会进行认罪认罚教育,询问是否愿意认罪认罚并签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要按要求前往,如实陈述并配合工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移交检察院次日被叫去,常见有讯问、告知权利义务、认罪认罚教育三种情形。讯问时,检察院为了解案件情况,核实供述与辩解的真实性、完整性,会听取意见。告知权利义务则是让犯罪嫌疑人知晓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如申请回避、委托辩护人等权利。若符合条件,还会进行认罪认罚教育,介绍相关制度并询问是否愿意签署具结书。
建议如下:
1.犯罪嫌疑人应按要求准时前往,不可缺席。
2.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要隐瞒或编造。
3.积极配合检察院工作,遵循相关安排和要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被讯问,要如实回答问题,清晰准确地陈述案件相关情况,避免隐瞒或虚假陈述。
(二)当被告知权利义务时,仔细倾听,有不明白的及时要求检察院工作人员解释清楚,以便充分行使自身权利。
(三)遇到进行认罪认罚教育时,认真了解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后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是否认罪认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移交检察院次日被叫去,可能是被讯问、被告知权利义务或接受认罪认罚教育,应按要求前往并配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法定程序,目的是深入了解案件详情,确认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听取其意见。并且,检察院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各项权利,像申请回避、委托辩护人等。另外,若符合条件,检察院会开展认罪认罚教育,向犯罪嫌疑人介绍该制度,询问其是否愿意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所以当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移交检察院次日被叫去时,就可能是上述情况。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如实陈述。如果对相关法律程序或自身权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讯问:检察院审查案件时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法定程序,目的在于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准确核实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认真听取其意见,以确保对案件的全面、准确把握。
(2)告知权利义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责任告知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例如申请回避权、委托辩护人权等,保障犯罪嫌疑人能在充分知晓自身权利的情况下参与诉讼。
(3)认罪认罚教育:若犯罪嫌疑人符合相关条件,检察院会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询问其是否愿意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这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提醒:
取保候审期间被检察院传唤应及时前往,如实陈述事实,配合工作。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取保候审案件移交检察院次日被叫去,可能有以下情形:
1.检察院会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供述与辩解,了解案件详情。
2.告知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像申请回避、委托辩护人等。
3.若符合条件,会进行认罪认罚教育,询问是否愿意认罪认罚并签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要按要求前往,如实陈述并配合工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移交检察院次日被叫去,常见有讯问、告知权利义务、认罪认罚教育三种情形。讯问时,检察院为了解案件情况,核实供述与辩解的真实性、完整性,会听取意见。告知权利义务则是让犯罪嫌疑人知晓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如申请回避、委托辩护人等权利。若符合条件,还会进行认罪认罚教育,介绍相关制度并询问是否愿意签署具结书。
建议如下:
1.犯罪嫌疑人应按要求准时前往,不可缺席。
2.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要隐瞒或编造。
3.积极配合检察院工作,遵循相关安排和要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被讯问,要如实回答问题,清晰准确地陈述案件相关情况,避免隐瞒或虚假陈述。
(二)当被告知权利义务时,仔细倾听,有不明白的及时要求检察院工作人员解释清楚,以便充分行使自身权利。
(三)遇到进行认罪认罚教育时,认真了解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后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是否认罪认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下一篇:暂无 了